RB/T 214-2017《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 檢驗檢測機構通用要求》中提到:
4.5.17 抽樣 檢驗檢測機構為后續(xù)的檢驗檢測,需要對物質、材料或產品進行抽樣時,應建立和保持抽樣控制程序。抽樣計劃應根據適當的統(tǒng)計方法制定,抽樣應確保檢驗檢測結果的有效性。當客戶對抽樣程序有偏離的要求時,應予以詳細記錄,同時告知相關人員。如果客戶要求的偏離影響到檢驗檢測結果,應在報告、證書中做出聲明。
4.5.22 抽樣結果 檢驗檢測機構從事檢測抽樣時,應有完整、充分的信息支撐其檢驗檢測報告或證書。
2. 抽樣的性質分類
任何一個抽樣計劃都應該包含:抽樣依據、抽樣型號或規(guī)格、抽樣方法、抽樣基數、抽樣數量、樣品處置、檢驗項目、檢驗依據、結果判定、異議處理、抽樣時間、地點及人員等內容。
在這些內容中,有的是固定規(guī)范的要求,有的是抽樣技術的要求。其中固定規(guī)范是固定不變的,不管什么性質的抽樣都是一樣的要求,而抽樣技術是根據抽樣性質的不同,這些內容是不一樣的。
根據抽樣性質可分為:監(jiān)督抽樣、驗收抽樣、交易抽樣等三種情況,它們所制訂的抽樣計劃都是不一樣的。
(1)監(jiān)督抽樣
抽樣整體N可以是同廠家、同型號、同等級、同周期的產品。也可以是不同廠家、不同型號、不同等級、不同周期生產的同類產品。必要時,還可以是不同類產品。抽樣數量n的多少與產品整體N的多少無關,但與監(jiān)督的聲稱質量水平DQL值的高低有關,一般抽樣數n都比較少。樣品不合格可以肯定產品整體達不到抽樣數量(即抽樣方案)對應的聲稱質量水平DQL值要求,判為不合格。而樣品合格不能肯定產品整體合格,只能說未發(fā)現該產品整體是不合格產品整體,或不否定該產品整體的聲稱質量水平DQL值。
(2)驗收抽樣
抽樣各產品整體N必須是同廠家、同型號、同等級,在基本相同的時段和一致的條件下生產的產品,抽樣數量n的多少不僅與產品整體N的多少有關,而且還與檢驗水平的高低有關,以及希望控制的接收質量限AQL值的大小有關。它需要進行連續(xù)的抽樣檢驗,不能肯定通過驗收抽樣的產品整體質量水平值,已達到接收質量限AQL值要求,但能保證通過驗收抽樣,各產品整體的總和質量水平達到接收質最限AQL值要求,起到控制產品質量水平的作用與目的。
(3)交易抽樣
抽樣產品整體N可以是同廠家、同型號、同等級、同周期生產的產品。也可以是不同廠家、不同型號、不同等級、不同周期生產的同類產品。抽樣數量n的多少不僅與產品整體N的多少有關,而且還與生產方風險質量水平p0 、使用方風險質量水平p1 的高低有關,一般抽樣數量n都比較多。樣品合格,判產品整體合格(即交易成功),樣品不合格,判產品整體不合格(即交易失。,是一次性抽樣檢驗完成交易的判定。
1. 抽樣控制的關鍵點
(1)制定抽樣工作程序
制定合理的抽樣計劃和抽樣方案是抽樣前的基礎,有國家標準或技術規(guī)范規(guī)定執(zhí)行方法的,按其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沒有相關技術規(guī)范或者標準的,根據檢驗、檢測的需要而制定抽樣計劃和抽樣方案。確保這些抽樣計劃和抽樣程序在抽樣前準備好。抽樣計劃應根據適當的統(tǒng)計方法制定,并提出抽樣過程中要控制的因素,確保所抽樣樣品的科學、公正并具有代表性。
注意:抽樣方案和抽樣計劃制定后,由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實施。
(2)抽樣實施的關鍵點
● 抽樣員需經過相關技能培訓并獲得授權。在抽樣前,抽樣負責人組織抽樣員學習抽樣方案。抽樣員和檢驗人員必須分開,抽樣員不得參加本人參與抽樣樣品的檢驗檢測。
● 對需要進行微生物檢測試驗時的抽樣,對于有完整包裝的樣品,盡可能整件抽取,減少操作過程,避免污染,對于無完整包裝或需要打開包裝抽取的樣品,要求無菌取樣,監(jiān)控并記錄需要控制的因素包括相關的環(huán)境條件,如:采樣時間、采樣點的環(huán)境狀況等。
● 監(jiān)督抽查抽樣應執(zhí)行有關的保密規(guī)定,抽樣計劃和安排必須保密,抽樣人員不得事前通知被檢企業(yè),或向企業(yè)暗示,違者嚴肅處理。
● 抽樣人員應當核實被抽查企業(yè)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信息,確定企業(yè)持照經營。抽樣人員如現場發(fā)現被抽查企業(yè)存在無證無照生產等不需檢驗,即可判定明顯違法的行為,應當終止抽查,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報送當地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部門和相關部門進行處理。
● 抽樣時,必須親自到成品倉庫,抽取經企業(yè)檢驗合格待銷的產品,不得委托企業(yè)人員抽樣或接受企業(yè)自行抽取的樣品。
● 抽樣時至少應有兩人或以上參加,并對所抽樣品的代表性負責。
● 受檢單位無庫存產品時,抽樣員應查看倉庫及生產、銷售、出庫臺賬,確認后,必要時也可到銷售部門或用戶中抽樣。如抽樣文件另有規(guī)定的,也可以在銷售部門或用戶中抽取,但后者抽取的樣品必要時要由生產單位進行認定。
注意:抽樣文書應當字跡工整、清楚,容易辯認,不得隨意涂改,需要更改的應當由雙方簽字確認。
(3)樣品抽取之后關鍵點
抽樣員抽取后的樣品,現場要進行封樣,并認真完整填寫抽樣單,抽樣單應包括:抽樣依據、實施規(guī)范或抽查細則、抽樣人簽名、抽樣地點、抽樣環(huán)境條件等信息,抽樣員和被抽樣單位經辦人員在抽樣單上簽字確認。
樣品抽完雙方確認后,現場抽樣員對所抽樣品(檢驗用樣品與備用樣品分開封存),用封條封存,封條上應有抽樣員和被抽樣單位經辦人員的簽名,樣品封條應用封箱膠加以封存,以防封條破損或脫落。一般情況下,樣品應由抽樣員全部帶回給承檢部門。
注意:當標準或規(guī)范有要求或抽樣文件規(guī)定的將備用樣品封存在受檢單位時,應在抽樣單上和備用樣品上注明保管事項和啟封時間。
2. 抽取樣品的經驗
(1)抽樣人員要正確確定樣本總體的組成,確定抽樣方案。對于抽取樣品的數量,標準或合同中有明確規(guī)定的,按照相應條款執(zhí)行;當標準和合同中沒有明確規(guī)定時,抽樣人員通常應按照樣品實際檢測用量的3倍作抽樣數量。
(2)抽樣員對抽取的樣品在運輸途中要注意安全保護。對要求在特定環(huán)境下貯存的樣品,需按要求對進行運輸和保存,有溫度要求的應貯放在冰箱,抽樣員抽取樣品后立即交由承檢單位。
對抽樣中無法保證其在運輸途中安全的樣品,最好將樣品封存后,由受檢單位送樣,以確保其狀態(tài)不會發(fā)生改變,封條不發(fā)生破損,樣品不產生丟失。
(3)用于檢測的樣品如需二次抽樣,應選擇適當的設備用于二級抽樣、包裝、提取等,用于二次抽樣的容器,應確保不對樣品造成污染,以避免影響檢測結果。
(4)實施抽樣檢驗的前提:是檢測涉及到的各個要素在實驗室內部都得到了較好的控制,并且檢測過程本身不存在大的系統(tǒng)性偏差。這要求實驗室還要采取像控制圖等其他質量管理工具,對檢測數據的質量進行控制。
(5)在以盲樣方式進行的抽樣過程中,當發(fā)現不合格數據時,應及時和產生不合格數據的班組或單位進行充分的溝通,以求馬上找到原因解決問題,而不要等到所有盲樣都檢測完畢時再采取措施。這和普通產品抽樣檢驗處理不合格品的方式是不同的。
(6)當客戶對文件規(guī)定的抽樣程序有偏離、添加或刪節(jié)的要求時,本機構抽樣人員應詳細記錄這些要求和相關的抽樣資料,同時需確認其要求不會影響抽樣檢驗檢測的代表性和結果的有效性,方可按客戶的要求進行,保證抽樣的可追溯性。并且,所有偏離、添加或刪節(jié)均應在原始記錄及檢驗檢測報告中反映出來,同時告知所有相關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