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內審與管理評審之間的區(qū)別
1、 目的不同
內審是確定質量活動及其結果的符合性和有效性;
管理評審是就質量方針和目標評價質量體系的適宜性、充分性、有效性及效率。
2、依據不同:
內審:準則、法律、法規(guī)、體系文件;
管理評審:審核的結果、相關方的期望、改進的需求。
3、層次不同:
內審:控制質量活動及其就結果符合方針目標要求(戰(zhàn)術控制);
管理評審:控制方針、目標、體系的適應性(戰(zhàn)略控制)。
4、組織者不同:
內審:內審員;
管理評審:最高管理者主持和管理層人員參加
5、方法不同
內審:系統(tǒng)、獨立分獲取客觀證據,與審核準則對照,通常在現(xiàn)場進行
管審:以廣泛的輸入信息為事實依據,就方針、目標及顧客、相關方的需求對管理體系的適宜性、充分性、有效性進行評價,以會議的方式進行
6、結果不同:
內審:對管理體系是否符合要求,以及是否有效實施和保持作出結論,對不符合項提出糾正措施要求
管理評審:改進體系,修訂方針、目標及文件,提高管理適應性、有效性、競爭力。
二、如果內審和管理評審的對象都是針對質量管理體系來做的話。
內審有符合性和有效性,沒有適宜性和充分性。因為它得不到這方面的客觀證據的。沒有辦法做的;
管理評審反過來少了一個符合性。因為,這個問題在內審中解決了。管理評審的輸入中有內審輸出,管理評審的時侯要對內審工作本身的好壞進行評審的。方法可以利用其他信息。譬如,就顧客滿意方面。
標準管理評審的輸入中包括:
a)各個審核結果。這是自己方面來評定的;
b)顧客反饋信息。從外部來的信息。
c)還可以通過數(shù)據分析中從財務信息等方面進行對比分析,看看未來的系統(tǒng)能力如何。避免在片面性的基礎上作出不正確的結論。
內審的重點把過去做的和準則進行“核”對,來判定符合性和有效性。譬如,質量目標是否達成,是根據已經確定的,現(xiàn)在在用的質量目標來衡量的;而管理評審的重點在未來,是“評”。根據各個方面信息來判定,這一個體系是否適宜未來的周圍環(huán)境,是否充分,譬如,內審說質量目標達成的,但是,顧客不滿意,這樣的目標就有問題了。管理評審就要為解決這個問題作出決定。必要時要調整質量方針和目標,調整體系機構等。